從夏天到冬天春天都快來了,G-DRAGON的SHINE A LIGHT還在延燒…
因為有人用異樣的眼光看待這場演唱會,身為VIP的我們也沒有辦法(攤手)。

 


床上煽情動作引起非議, 韓國檢察廳將傳喚G-dragon

 

 


最近真的太混…沒新增什麼文那我就來簡單說說我的看法好了…
然後部份會引用上面那條新聞的內容,
尊重人家,我就不轉載了,部份引用應該可以吧…


老實說我一點也不擔心G-DRAGON會不會被抓去關之類的,
如果真的要關心的話,我只關心我的SHE'S GONE會不會收錄在DVD中…XD

 


為什麼不擔心咧…因為
韓國刑法第245條明確規定,
演出淫亂罪將處以1年以下監禁500萬韓元以下的罰款
青少年保護法規定,
對于向青少年提供有害媒體產品者,
將處以3年以下監禁2000萬韓元以下的罰款


除非這新聞翻錯騙我…= =+
不會做牢啦,有""字…老楊錢繳出去就沒事了←錢多的跟什麼一樣,
只是可能有人會care這樣在GD身上會多一條罪名這樣,
我想檢察廳現在壓力可能也很大,調查下去了,各方都在關注,
你知道…這個調查以台灣的辦事速度可能都要幾年後才有結果的,噗
不過那是在韓國,會辦多快不知道,但相信還要一段時間,
而且現在GD好像前第一夫人,檢察廳要配合GD的行程傳喚耶(我想偷笑)。


想到這個…演唱會DVD發行不要給我拖到就好了,
還是老楊想先來個下手為強?! 先發行再說…這似乎也不太可能,
反正快給我裴裴的專輯和GD的演唱會DVD就是了啦。


果然…媒體記憶力都很好,
去年初BIGBANG才接受他們"鄰居"的邀請…
擔任了"法秩序宣傳大使",這次當然被拿出來說話,
那是有關網路的吧…搞不清楚狀況愛牽拖,
隨便隨便,VIP是強大的…大家心知肚明就好。


以上,雖然說了這些話…
可是
BIGBANG對我來說是可以批評的。 


最後要說的就是,BBTW有公告說明了…
今年2010年BIGBANG…ㄜ...應該說YG,沒有讓他們來台灣的打算,
所以也就宣告了台灣的VIP今年要HEARTBREAKER了,
我可以偷笑嗎…因為今年光上半年就一堆韓咖要來,
如果美男在台灣一播,那真的是2010年整年又要過冬天了。
BIGBANG沒有必要在這時候來…
我也不想讓那些台灣商人賺我的錢= =


如果等台灣韓流稍微退了…BIGBANG再來台灣…
再掀起韓流…這才是王道(大姆指)←又開始幻想again&again
據我了解的老楊,連韓版專輯的代理都不願放手了,
所以我想除了日本和韓國的VIP…其它地區的歌迷一樣有得等了。


沒關係,現在開始存錢吧…
我們手牽手一起去2011年的BIGBANG演唱會。
(現在才2010年的1月…Orz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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